環境方針
產品必須符合客戶及法律法規要求
Products must meet customer and legal requirements
環境目標
1.噪聲排放達標,符合GB12348《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》Ⅲ標準;
2.固體危廢處理符合法規要求;
3.確保本公司產品和采購產品中有害化學物質(鉛、鎘、水銀、六介鉻等)100%不超標;
4.確保本公司產品和采購產品不含有來自沖突區域礦產所生產的金(Au),鉭(Ta),鎢(W)和錫(Sn)等沖突金屬;
5.生活污水管理符合規定;
6.火災發生率為0。
無沖突礦產政策
沖突礦產指來自剛果及周邊10個國家(DR剛果、剛過、蘇丹、盧旺達、布隆迪、烏干達、贊比亞、安哥拉、坦桑尼亞、中非共和國),通過走私貿易途徑、被非政府軍事團體或非軍事派別所控制沖突地區的礦區生產的金(Au),鉭(Ta),鎢(W),鈷(Co),和錫(Sn)等金屬礦物。力芯微電子禁止使用來自沖突礦區的金屬,并且要求力芯微電子的全體供應商:
1. 禁止采購和使用來自沖突地區的礦區生產的沖突金屬的原材料;
2. 確保產品不使用來自沖突地區的“沖突礦產”;
3. 將此要求傳達給其上游供應商。
ISO14001環境體系認證